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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常住人口不超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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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 22: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出台标准: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常住人口不超10万人

  中新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杜燕)今后,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其他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多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超八成。同时,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户6000人,不超过3000户9000人。

  这是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介绍的。

  街道有了“指挥棒”

  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谈到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有关情况时表示,要让“看得见的管得了”。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固化“接诉即办”等改革经验,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北京给街道办事处赋权增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的原则推动街道“大部制”改革,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同时,赋予街道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考核评价等七项职权,坚决把不该加给街道的负担挡在门外,使街道聚精会神地抓主责主业,逐步实现有权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

  今后街道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

  负责人指出,出台《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试行)》,充分考虑地域面积、人口规模、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调整街道规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水平,适应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今后,首都功能核心区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般不低于5万人、不超过10万人,其他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5万人。多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超八成。

  给大社区“瘦身”

  负责人表示,出台《北京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标准》和《北京市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破解超大社区治理问题,夯实城市精细化治理基础,让社区“管得住”“管得好”。规定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户6000人,不超过3000户9000人,规定按照每110户至150户居民配置1人的标准配备,每个社区的社工人数不得少于9人。目前北京市82个5000户以上的超大社区已有62个完成拆分。

  社区有更多时间围着居民转

  负责人指出,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到“民呼我应”,解决了一批垃圾堆放清理、背街小巷治理、拆除违章建筑、小区停车难等群众家门口的难事。

  同时,社区更好地回归自治本位。落实颁布村居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实现村(居)委会以特别法人身份履行法定义务和权力。推进社区自治网络向楼门院延伸。

  北京还探索打破社区工作者职业“天花板”,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大幅提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优秀社区工作者被招录为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

  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精服务

  负责人指出,“十四五”时期,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将持续深化改革,做强街道、做优社区、做精服务,推动形成简约高效、响应及时、多元参与、守望相助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建设超大城市特色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其中,将调整城乡社区规模设置,对3000户以上的社区进行优化调整;持续推进“回天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推行社区服务目录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和公益服务全响应体系;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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