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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发表《天津宣言》,通过24份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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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 18: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合组织发表《天津宣言》,通过24份成果文件

上合组织发表《天津宣言》

上合组织发表《天津宣言》


新华社天津9月1日电

凝聚上合力量 完善全球治理

——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讲话

(2025年9月1日,天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尊敬的各位同事: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是铭记历史、共创未来的重要时刻。80年前,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让国际社会痛定思痛,联合国应运而生,全球治理掀开新的一页。80年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没有变,但冷战思维、霸权主义、保护主义阴霾不散,新威胁新挑战有增无减,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

  历史告诉我们,越是困难时刻,越要秉持和平共处的初心,坚定合作共赢的信心,坚持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为此,我愿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一,奉行主权平等。坚持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第二,遵守国际法治。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搞“双标”,不将少数国家的“家规”强加于人。

  第三,践行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加强团结协作,反对单边主义,坚定维护联合国地位和权威,切实发挥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四,倡导以人为本。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保障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享全球治理成果,更好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更好弥合南北发展鸿沟,更好维护世界各国共同利益。

  第五,注重行动导向。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全球行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打造更多可视成果,以务实合作避免治理滞后和碎片化。

  各位同事!

  上海合作组织在成立宣言和组织宪章中开宗明义指出,要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着更加民主、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4年来,组织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坚持地区事务共商、平台机制共建、合作成果共享,提出并实施许多全球治理新理念,日益成为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的积极推动力量。

  面对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上海合作组织要发挥引领作用,当好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的表率。

  我们要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贡献“上合力量”。各成员国着眼共同安全,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高效开展安全合作,维护了区域稳定大局。我们要继续坚持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原则,合力应对各类威胁挑战,发挥好刚成立的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和禁毒中心作用,构筑地区安全共同体,坚定做动荡世界中的稳定力量。

  我们要为推动全球开放合作展现“上合担当”。各成员国能源资源丰富、市场规模庞大、内生动力强劲,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我们要继续坚持拆墙不筑墙、融合不脱钩,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

  中方愿积极分享超大规模市场机遇,持续实施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大家庭的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绿色产业、数字经济三大合作平台,以及科技创新、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三大合作中心,并在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建设好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欢迎各方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请有条件的国家参与国际月球科研站建设。

  我们要为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作出“上合示范”。各成员国人文交流亮点纷呈,民间往来密切热络,多样文明竞相绽放。我们要继续促进文明交流互鉴,书写不同历史文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平和睦和谐相处的璀璨篇章。

  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论坛、传统医学论坛。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治疗50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5000例白内障手术、开展1万例癌症筛查。

  我们要为捍卫国际公平正义采取“上合行动”。各成员国秉持公正公道原则,建设性参与国际和地区事务,捍卫全球南方共同利益。我们要继续旗帜鲜明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担当起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中流砥柱。

  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同联合国、东盟、欧亚经济联盟、亚信等多边机制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国际经贸秩序,共同完善全球和区域治理。

  各位同事!

  “执大象,天下往。”再过两天,中方将在北京隆重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很多同事都将出席。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勇担大义、笃行大道,弘扬正确二战史观,坚定维护二战胜利成果,让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成果更多更好造福全人类!

  谢谢大家。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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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 18: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合“天津时间”,习近平密集会晤里的三个关键词

  中新社天津9月1日电 题:上合“天津时间”,习近平密集会晤里的三个关键词

  中新社记者 李晓喻

  初秋时节,“上合组织大家庭”时隔7年再度聚首中国。8月30日至31日两天时间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来华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14位外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密集会晤。

  透过三个关键词,外界可更好感知中国与“上合组织大家庭”伙伴携手同行、开创未来的决心。

  ——友好

  十余场会见,“友好”是直观可感、一以贯之的关键词。

  会见缅甸代总统敏昂莱时,习近平谈起中缅之间历久弥新的胞波情谊;

  会见柬埔寨首相洪玛奈时,习近平提及中柬友好久经考验,强调“沿着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开辟的中柬友好之路坚定不移走下去”;

  会见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习近平明确三个“不动摇”: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双方都要始终坚持睦邻友好的大方针不动摇,坚持开放共赢的大原则不动摇,坚持共建命运共同体的大方向不动摇;

  会见埃及总理马德布利时,习近平强调“三个好”:新形势下,中埃双方要做坚定相互支持的好兄弟、深化互利合作的好伙伴、密切多边协作的好朋友……

  赓续友谊、增进互信、相互支持,将为中国与上合组织伙伴同舟共济进一步凝聚力量。

  ——合作

  从6个创始成员国到今天覆盖亚欧非三大洲26个国家的“大家庭”,上合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吸引力日益提升,离不开始终坚持走互利共赢、开放合作之路。

  此前在上合组织峰会上,习近平曾倡导“努力把互利合作‘蛋糕’做大,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为上合组织推进务实合作指引方向。

  在今次“上合时间”里,习近平与外国领导人密集互动同样强调“合作”二字。从与阿塞拜疆加快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到与白俄罗斯用好“2024-2025中白科技创新年”成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从落实好中国与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到与吉尔吉斯斯坦拓展清洁能源、绿色矿产、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合作……一系列具体合作规划,为上合组织谋求共同发展繁荣写下生动注脚。

  当前,上合组织国家都处于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本届峰会上,中方将宣布支持上合组织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合作的新举措新行动。观察认为,在世界经济遭遇多重“逆风”之际,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有助于上合组织国家更好应对国际环境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实现发展振兴。

  ——担当

  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年份给人们以汲取智慧、继续前行的力量。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之际,如何维护国际秩序,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世界期待上合行动、上合担当。

  在一个多月前北京人民大会堂的一场集体会见中,习近平就明确指出,上海合作组织要看准方向、坚定信心,高效行动、更有作为,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和正能量。

  在天津,“担当”亦是习近平密集会晤中的高频词。

  与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会谈,习近平表示愿深化同联合国合作,“共同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发展繁荣挺膺担当”;与印度总理莫迪会谈,他呼吁“共同展现历史担当”,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和协作;与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会谈,他提出“共同维护国际秩序和规则,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本届峰会将发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有分析认为,上合组织国家发出共同声音、采取联合行动,继续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将为完善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上合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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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10: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

  新华社天津9月1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领导人于2025年9月1日在中国天津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宣言如下:

  一

  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及国际关系的其他各领域正经历深刻历史性变革。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平等、更具代表性的多极化方向演进,为各国自身发展和互利合作开辟了新的前景。

  与此同时,地缘政治对抗愈演愈烈,对世界和上合组织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构成威胁与挑战。全球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和金融市场遭受严重冲击。

  202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爱好和平国家团结战胜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的伟大胜利,决定了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为建立保障人类和平发展的稳定国际关系体系创造了条件。成员国呼吁铭记各国人民的英勇壮举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历史教训。

  联合国作为独一无二的政府间组织,为维护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权开展了有效工作,推动了必要合作。成员国重申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尊重文明多样性、平等互利合作为基础,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

  发表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

  成员国认为,有必要对联合国进行相应改革,保障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治理机构中的代表性,使联合国适应当今政治和经济现实需要。

  成员国重申,在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关系时将平等、全面恪守《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

  成员国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道路的权利,强调相互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原则是国际关系稳定发展的基础。

  成员国重申恪守《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始终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持续深化合作,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重申,反对以集团化和对抗性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

  成员国强调,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协作将为在欧亚大陆形成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架构奠定基础。

  成员国注意到制定《21世纪欧亚多样性与多极化宪章》的倡议,该倡议旨在巩固欧亚大陆发展进程。

  成员国重申,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根据“一个地球,一个家园,一个未来”理念开展对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成员国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参与《上合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联合国大会通过“为子孙后代建设和平的十年”特别决议的倡议。

  成员国重申,中亚是上合组织的核心区,支持中亚国家为维护本国和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所作努力,注意到“中亚-上合组织核心: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25年”国际会议(2025年6月19日,杜尚别)成果以及每年举办该活动的倡议。

  成员国重申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性和关联性,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反对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反对以保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为进一步完善上合组织建设,确保上合组织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成员国批准了《上合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确定了深化全方位合作的优先任务和主要方向。

  二

  成员国主张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呼吁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与挑战。

  成员国重申,坚持继续深化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武器走私等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合作。

  成员国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的协定》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上合组织禁毒中心的协定》。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成立战略安全研究中心的建议。

  成员国将继续积极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纲要(2025-2027)》(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纳)。

  成员国强烈谴责任何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坚决反对反恐双重标准,呼吁国际社会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共同打击包括恐怖分子跨境流窜等恐怖主义行径,合力打击所有恐怖组织。成员国强调,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全面公约》十分重要。

  成员国强烈谴责2025年4月22日在帕哈尔加姆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成员国强烈谴责2025年3月11日对“贾法尔快车”及5月21日在胡兹达尔发动的恐怖袭击事件。

  成员国向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致以深切同情和慰问,认为应追究实施者、组织者和资助者责任。

  成员国重申坚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不允许利用恐怖、分裂和极端组织牟取私利。成员国认可主权国家及各国主管机关在应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威胁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

  成员国强调通过多边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及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的重要性,注意到“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和建立灵活的边境安全机制——杜尚别进程科威特阶段”高级别会议(2024年11月4至5日,科威特)成果。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2026年在纽约举行下一轮“杜尚别进程”边境安全与管控高级别会议的提议。

  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组织开展联合反恐演习和首长司令部演习、通过情报交流和反宣传行动等切实举措跟踪地区局势发挥的作用,注意到“反恐协作-2024”联合反恐演习(2024年7月19日,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得的成果,重申将继续采取旨在加强上合组织反恐领域合作的联合行动。

  成员国将继续共同努力,防止激进意识形态、宗教不宽容、排外心理、暴力民族主义、种族和族群歧视思潮蔓延。为落实《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2017年6月9日,阿斯塔纳),成员国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极端主义意识形态2026年至2030年合作纲要》。

  成员国欢迎联合国大会每年通过《打击美化纳粹主义、新纳粹主义和其他助长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宽容行为的做法》的决议。

  成员国指出,进一步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2015年7月10日,乌法)十分重要,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团结协作-2024”联合边防行动成果。

  成员国重申,对巴以冲突持续升级深表关切,强烈谴责导致加沙地带众多平民伤亡和人道主义灾难的行径。

  成员国强调必须尽快实现全面持久停火,确保人道主义援助进入加沙,加大力度保障地区居民享有和平、稳定和安全。

  成员国指出,确保中东和平与稳定的唯一途径是全面、公正地解决巴勒斯坦问题。

  成员国强烈谴责以色列和美国于2025年6月对伊朗发动的军事侵略,此类针对基础核设施等民用设施的侵略行径导致平民伤亡,严重违反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侵犯伊朗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地区和国际安全,对全球和平与稳定造成严重后果。

  成员国指出,任何时候包括军事冲突期间,都要确保核安全并保护核设施,确保民众和环境免受伤害。为此,成员国重申致力于通过外交努力和平解决当前问题。

  成员国重申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2015)号决议的重要性和强制性,应依据其规定全面执行决议,任何试图随意曲解该决议的行为,都将损害联合国安理会权威。

  成员国呼吁相关方恢复建设性对话,共同找寻避免局势进一步恶化的解决方案。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帮助阿富汗成为独立、中立、和平,远离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的国家,支持国际社会为阿富汗和平、发展所作努力。

  成员国重申,组建一个真正包容并吸收阿富汗社会各族裔、各政治派别代表广泛参与的政府,是实现阿富汗持久和平与稳定的唯一途径。

  成员国注意到设在阿拉木图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亚及阿富汗区域中心开展的工作。

  成员国表示,愿继续加强防务部门的有效合作,注意到关于制定并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领域信任措施协定》的建议。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深化禁毒领域务实合作,包括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犯罪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蔓延,强调落实联合国三项国际禁毒公约及上合组织禁毒领域相关法律文件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继续在联合国主管机构及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框架下就毒品问题协调立场,在此背景下,成员国对上合组织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举办的“联合国与上合组织:完善打击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毒品贩运的司法鉴定”特别会议(2025年3月10日,维也纳)成果表示欢迎。

  成员国对日益严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非法制贩和滥用问题表示关切,主张共同努力减少毒品需求,支持定期举行“蛛网”禁毒行动、“无毒世界”禁毒预防行动等活动。

  发表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有效处理和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声明》。

  成员国注意到,在安全威胁与挑战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乌兹别克斯坦计划举行“上合组织+”安全对话。

  成员国支持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签署备忘录,认为建设中的上合组织禁毒中心采取措施加强与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协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重申,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限制地加强全球反导系统将危害国际安全与稳定,认为以牺牲别国安全为代价谋求自身安全不可接受。

  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68年7月1日)缔约国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张恪守该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动落实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推进核裁军进程,强调以和平目的研究、生产和利用核能是所有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应不受歧视地开展平等、可持续的国际互利合作。成员国强调,在这一领域实施单边限制措施违反国际法,不可接受。

  成员国支持防止外空武器化,认为严格遵循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法律体系至关重要,强调有必要签署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文书,提高透明度,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提供有力保障。

  成员国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各缔约方全面履行公约,使其成为裁军和防扩散领域的有效法律文书。成员国重申支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支持该组织通过协商决策解决内部分歧,确保该组织根据公约有效开展工作。鉴于销毁已申报的化学武器库存工作已完成,各方强调继续推进该组织工作,这符合公约各缔约方利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方支持扩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数量。

  成员国指出,1972年签署的《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具有重要作用,主张恪守该公约,加强国际合作,达成包含有效核查机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以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成员国反对建立任何与公约功能重复的机制。

  为此,根据“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并使之制度化”联合国大会第79/79(2024)号决议,成员国强调为落实该项决议加强合作,包括研究成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十分重要。

  成员国对日益增长的信息安全领域威胁表示关切,坚决反对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军事化,反对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动。

  成员国认为,确保各国在互联网管理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并拥有网络主权十分重要。

  成员国重申将深化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强调联合国在应对信息空间安全威胁方面具有关键作用。为此,成员国支持在联合国框架内继续根据自愿原则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国际信息安全规则,呼吁共同努力推动签署《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完善打击网络犯罪机制。

  成员国重申愿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支持进一步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间合作协议》(2015年8月18日,杜尚别)。

  成员国将继续就反腐败工作开展协作,呼吁国际社会拒绝为腐败犯罪分子提供庇护。

  三

  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所做工作。

  成员国认为,利用地区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潜力,根据国际法原则并兼顾国家利益,在上合组织地区构建广泛、开放、互利和平等的协作空间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成员国注意到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倡议,并表示愿促进上合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东盟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多边机制间的对话。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地区在促进世界经济复苏、维护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将坚定维护和加强以国际公认的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保障公平市场准入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

  成员国反对单边强制措施,包括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法准则、世界贸易组织原则与规则的经济措施,这些措施损害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等国际安全利益,对全球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公平竞争,阻碍国际合作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制定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倡议。

  成员国支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合作,增进上合组织地区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将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和有关国家通过的《〈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落实行动计划》。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地方领导人论坛和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为推动本组织经贸合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成员国将根据各自国内法律法规和自愿原则开展特殊经济区合作,包括有关国家发挥青岛“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潜力。

  成员国致力于推进电子商务合作,发展数字贸易基础设施,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数字鸿沟,注意到关于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授权机构间发展电子商务合作纲要》的建议。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声明》。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建立上合组织出口信贷与投资机制的倡议。

  成员国注意到创新和创意经济对确保本地区各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作用,强调支持创新和创意产业有助于提升经济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扩大上合组织成员国就业市场,尤其是偏远和农村地区就业市场。

  成员国支持加强上合组织科技园区库和创新集群工作,注意到关于制定《上合组织未来技术纲要》和发挥“Alem.AI”国际人工智能中心潜力推动创新的建议。

  成员国认为,进一步推动上合组织投资者联盟框架内的合作十分重要,注意到该联盟首次会议(2025年3月18日,阿斯塔纳)成果,主张扩大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优惠政策库,深化投资经济合作。

  成员国注意到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相关部门领导人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声明》,以及关于通过《上合组织成员国促进相互投资综合措施》的建议。

  成员国认为,在反垄断领域开展合作十分重要,将加强反垄断机构间的务实合作。

  成员国支持改革国际金融机构,以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管理部门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成员国强调金融合作对促进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有关成员国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2022年9月16日,撒马尔罕)十分重要。

  各有关成员国重申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重要性,决定成立开发银行并就该金融机构运作的一系列问题加快磋商。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的重要作用,指出上合组织银联体经过20年发展,已成为金融领域受青睐的机制,主张加快解决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授权银行加入银联体的问题。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经济智库联盟富有成效的活动和关于建立上合组织财金智库网络的建议。

  成员国注意到上合组织论坛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至22日,新德里)成果,以及白俄罗斯战略研究所首次参加该会议。

  成员国致力于发展工业领域互利合作,包括交换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数据、举办展会活动等,注意到在叶卡捷琳堡国际创新工业展期间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工业部长会议(2025年7月7日,叶卡捷琳堡)成果。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绿色产业合作的声明》。

  成员国支持扩大能源领域包容性互利合作,持续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非歧视性全球能源市场可持续、稳定、平衡发展。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批准了《〈上合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实施路线图》。

  成员国强调,在国际能源市场不稳定的形势下,加强能源安全、能源基础设施保护等领域合作,推动投资合作和能源公平转型的重要性,以实现区域能源可持续发展,将研究制定并通过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全面合作的综合计划。

  成员国主张加强与上合组织伙伴的能源对话,支持举行上合组织-阿盟“气候变化与可持续能源”高级别会议(2025年10月3日,阿斯塔纳)。

  成员国赞赏国际社会加强互联互通的愿望,主张根据国际法、《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在公正、平衡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交通领域合作,强调新建和升级现有国际运输通道的重要性,包括推进“北-南”和“东-西”走廊建设,充分发挥上合组织成员国过境运输潜力,注意到上合组织国家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提出的倡议,以及通过数字化物流、交换货物电子数据和开展技术创新确保供应链稳定畅通所采取的举措。

  成员国注意到中吉乌铁路已开工建设。

  成员国将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2014年9月12日,杜尚别)和《上合组织成员国发展互联互通和建立高效交通走廊构想》(2022年9月16日,撒马尔罕)、《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交通脱碳、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创新合作,实现更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构想》(2023年7月4日,新德里)。

  成员国注意到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联合委员会会议(2024年11月20日,莫斯科)、上合组织成员国铁路部门负责人会议(2024年11月29日,莫斯科)、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会议(2025年7月2日,天津)成果,以及关于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港口和物流中心负责人会议(2025年11月,阿克套)的建议。

  成员国注意到海关特别工作组在加强海关合作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包括不断完善海关治理体系,加强执法互助,推行“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电子证书联网,加强海关数字化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造“智慧海关”。

  成员国将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农产品和食品贸易,防范疫情疫病传播。

  成员国支持开展标准化领域国际合作,促进上合组织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成员国将继续加强农业、粮食安全合作,推动农业科教领域建设,包括发挥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注意到上合组织农业论坛与博览会(2025年6月3日至6日,明斯克)的成功举办,以及建立“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图集”电子平台的倡议。

  四

  成员国指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合作,致力于缩小数字鸿沟具有重要意义,支持上合组织大学有效运作,加大数字技能培训投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作。

  成员国强调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实施多边联合项目具有重要意义,主张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领域合作,欢迎第五届上合组织创业论坛(2025年4月3日至5日,新德里)成果。

  会议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声明》。成员国认为,科技创新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全球性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张全球南方国家平等参与开放公平的国际合作,构建创新型世界经济。

  成员国强调,根据联合国大会“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各国都享有平等发展和利用人工智能的权利。

  成员国指出,将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理念,共同防范人工智能技术的风险,持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可控性、可靠性、透明性、包容性、可信性、公正性。为此,成员国主张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人工智能领域合作发展规划实施路线图》(2025年6月12日,成都)。

  成员国欢迎联合国大会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人工智能为中亚地区可持续发展创造新机遇方面的作用”的决议,并注意到在杜尚别建立中亚人工智能中心的倡议。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成立上合组织人工智能合作机制及前沿科技合作机制的倡议。

  成员国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作为2024年至2025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为挖掘本地区旅游合作潜力、进一步加强成员国文化合作作出的贡献。

  成员国欢迎将吉尔吉斯共和国乔蓬阿塔市作为2025年至2026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注意到在乔蓬阿塔举行上合组织钦吉斯·艾特玛托夫伊塞克湖论坛的建议。

  成员国将致力于扩大旅游领域互利合作,发展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客流增长。

  成员国强调,开展全球文明对话,增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在教育、科学、文化、保护和推广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成员国艺术节(2025年7月7日,青岛)成果,注意到即将举行“国际视界”国际音乐大赛(2025年9月20日,莫斯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43届会议(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3日,撒马尔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20届会议(2025年12月8日至13日,新德里)。

  成员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协调作用,将推动建立公平、有效、可持续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医学、远程医疗、传统医学、初级卫生保健等领域合作水平,防范和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传染病大流行。

  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会议(2025年4月28日,西安)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12日,圣彼得堡)成果,注意到有关方关于建立全球初级卫生保健联盟,上合组织医学协会以及成立上合组织紧急医疗救援物资保障工作组的倡议。

  成员国致力于深化体育领域合作,指出消除参加体育赛事障碍的重要性,强调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应秉持和平、互谅、国际合作、友好和包容的精神,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

  成员国欢迎举行上合组织昆明马拉松(2024年12月29日)和伊塞克湖马拉松(2025年5月3日,乔蓬阿塔)。上述活动将加强国际体育、文化和旅游领域合作。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2026年在俄罗斯举行“上合组织杯”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参加的国际体育赛事的建议,同意继续研究成立上合组织体育组织协会和上合组织体育工作组问题,强调建设中国-上合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黑龙江)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将本着环保节能原则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交流合作,包括开展产业合作,有效管理废弃物品、资源高效利用、节能降碳增效、发展清洁能源等,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上合组织力量。

  成员国指出,有必要继续在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防治荒漠化、土地退化和沙尘暴,山区生态系统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

  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年”工作,重申将深化务实合作,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注意到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论坛(2025年4月16日,鄂木斯克)、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2025年5月20日,西安)成果,指出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社会发展与保障领域合作路线图》十分重要。

  成员国欢迎“2025年国际冰川保护年”框架内举行的国际冰川保护高级别会议(2025年5月29日至31日,杜尚别)成果。

  成员国支持在联合国支持下于2026年在哈萨克斯坦举行区域气候峰会。

  成员国积极评价紧急救灾领域合作成果,愿在紧急情况预警和应对、消除灾害后果等领域加强合作。

  成员国强调,为年轻一代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降低他们参与非法活动的风险十分重要,支持进一步加强青年合作,高度评价上合组织青年委员会为解决上述问题持续开展的工作,将继续促进各国青年组织的交流。

  成员国欢迎上合组织青年领袖与人才会议(2025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东哈萨克斯坦州)成果,以及2024至2025年“上合组织青年创业国际孵化器”项目框架下成功举办的活动。

  成员国欢迎2024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2026年为可持续发展志愿者国际年。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在教育、卫生、社会和法律保障等方面保障妇女和儿童权利,维护和巩固家庭稳定,反对歧视,主张将加强妇女组织之间的联系作为上合组织活动的重要方向,认为应定期举行妇女论坛和代表大会等活动,建立上合组织成员国妇女主管部门合作机制。

  成员国将通过民间外交机构和社会友好组织、友好城市和地方政府等渠道,继续加强地方合作,不断增进人民间的相互了解与传统友谊,注意到中国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乌兹别克斯坦上合组织民间外交中心、吉尔吉斯斯坦上合组织文化一体化中心、塔吉克斯坦上合组织友好合作中心、俄罗斯上合组织民间外交国家中心、印度世界事务委员会上合组织研究中心为加强上合组织人文交流所作贡献。

  五

  成员国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上合组织宪章》原则,继续扩大同有关国家、伙伴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的合作。

  成员国强调,扩大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是上合组织国际交往的优先方向,将继续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开展高水平对话,提升应对各类新威胁和新挑战的能力,共同实现世界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成员国重申,将就国际法等全球议程中的热点问题深化协作和对话。

  成员国决定将本组织观察员和对话伙伴合并为上合组织伙伴。

  成员国对决定给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本组织对话伙伴地位表示欢迎。

  成员国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至2025年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取得的成果,认为这些成果巩固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友好与合作,提升了本组织声望。

  下一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担任,其主席国口号为“上合组织成立25周年:携手迈向可持续和平、发展与繁荣”。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一次会议将于2026年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行。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     卢卡申科

  印度共和国总理       莫迪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    佩泽希齐扬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托卡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扎帕罗夫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     夏巴兹

  俄罗斯联邦总统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米尔济约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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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10: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毅介绍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八大成果

  新华社天津9月1日电(记者冯歆然、张宇琪)9月1日,上合组织天津峰会结束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峰会新闻中心同上合组织秘书长叶尔梅克巴耶夫共同会见中外记者并答问。

  王毅介绍了本届峰会取得的八大成果:

  一是制定了上合组织未来10年发展战略。这一管总的战略明确指出,成员国将遵循“上海精神”,坚持互利合作、相互成就,为构建多极世界作出更多贡献。这一纲领性文件为上合组织未来10年发展定下了基调、明确了方向。

  二是发出了捍卫二战胜利成果的正义声音。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曾并肩作战,抵抗侵略,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重大贡献。铭记历史、维护和平已成为上合组织大家庭的共同意志。值此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重要节点,峰会发表专题声明,呼吁国际社会以史为鉴,坚持正确二战史观,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宣示上合组织将坚定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公平正义一边。

  三是表明了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公正立场。面对单边霸凌沉渣泛起,峰会以发表声明形式旗帜鲜明地支持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呼吁消除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单边行径,发出了要公道不要霸道、致力于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共同呼声。

  四是落地了“四个安全中心”。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协定,宣布成立上合组织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及其信息安全中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以及上合组织禁毒中心,见证“四个安全中心”揭牌落地。这是上合组织安全合作的又一重大进展,将全面提升成员国应对新威胁新挑战能力,更有效维护地区和平安宁。

  五是做出了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政治决定。中方10多年前提出成立开发银行倡议,这次终于瓜熟蒂落。上合组织将启动这一进程,欧亚地区将增加一个多边合作的新平台,将会有力促进上合组织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无论对成员国还是本地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好事。

  六是设立了6个务实合作平台。习近平主席宣布,中方将成立中国-上合组织能源、绿色产业、数字经济三大合作平台,以及科技创新、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三大合作中心。上述平台和中心旨在以中国新发展为上合组织提供新机遇,向所有上合组织国家开放,为地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七是制定了6项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峰会发表关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绿色产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合作5份声明,加上正在积极推进的中国-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这6大行动计划,打出了“新质生产力+贸易投资+产业链合作”的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为做实做强上合组织,也为成员国发展赋能提供了重要抓手。

  八是推动上合组织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天津峰会决定将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合并为统一的“上合组织伙伴”。这是完善和加强上合组织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推动组织架构更优化、合作更紧密、运行更高效,上合大家庭的意识更明确。峰会还决定接收老挝为伙伴,上合组织大家庭成员增至27个,志同道合的队伍继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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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10: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担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工作成果清单

  新华社天津9月1日电

中国担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工作成果清单

(共313项)

  中方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9月1日任上海合作组织2024-2025年轮值主席国。其间,中方举办系列活动,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达成系列合作共识,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提出多项倡议。

  一、举办活动

  (一)主席国主要活动(共110项)

  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上海合作组织+”会议

  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

  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会议

  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

  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二十次会议

  7.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部门负责人第十次会议

  9.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联合反恐演习

  1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负责人第十五次会议

  1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高官会

  1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缉毒执法专家工作组会议

  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制专家工作组会议

  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法律基础专家工作组会议

  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减少毒品需求专家工作组会议

  16.上海合作组织“蛛网”禁毒行动

  17.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毒罪办高级别边会

  1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际军事合作部门会议

  1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

  2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通信和信息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第四次会议

  2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第十次会议

  2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第六次会议

  2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门高官会

  2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

  25.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第五次会议

  2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科技部长第九次会议

  27.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协调员会暨高官会

  28.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9.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合作工作组第四十次会议

  3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负责人第二次会议

  3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第六次会议

  3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二次会晤

  3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五届“教育无国界”教育周活动

  3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部门领导人会议

  3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境地区紧急救灾部门负责人第八次会议

  3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第八次会议

  3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长第四次会议

  39.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4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秘书处代表会议

  4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务预算问题专家工作组会议

  4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扩员问题专家会议

  4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干部问题专家会议

  4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法律问题磋商

  4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完善上海合作组织运作机制的磋商

  4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新闻部门磋商

  47.上海合作组织工会领导人会议

  4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投资促进工作组第九次会议

  4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八次会议

  50.上海合作组织标准化合作会议

  5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可持续发展产业合作大会

  52.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

  53.上海合作组织医院合作大会

  5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单一窗口”合作交流会

  55.上海合作组织军事医学研讨会

  56.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平台研讨会

  57.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

  58.2025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论坛

  59.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合作论坛

  6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

  61.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减贫和可持续发展论坛

  62.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

  63.上海合作组织工商论坛

  64.上海合作组织仲裁法律论坛

  6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医学国际论坛

  6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业大学校长论坛

  67.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论坛

  68.上海合作组织经贸法律服务论坛

  6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论坛

  70.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

  71.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论坛

  72.上海合作组织青年发展论坛

  73.上海合作组织智库论坛2024

  74.上海合作组织妇女论坛

  75.上海合作组织媒体智库峰会

  76.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子商务产业对接活动

  77.“世界市长对话·上合峰会城市”活动

  78.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文明对话系列活动

  79.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系列活动

  80.“一起看中国·和合之旅”媒体活动

  81.“和合共生 共创未来”——202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文交流活动

  82.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代表访华活动

  83.健康快车国际光明行和防盲交流活动

  84.出版《新时代的上合故事》

  85.上海合作组织青年精英“感知共富路”活动

  86.上海合作组织中青年军官交流活动

  87.上海合作组织青年交流营

  88.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年文化交流营

  89.“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智库沙龙

  90.“女性视角下的上海合作组织研究”研讨会

  91.上海合作组织世界遗产影像展

  9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出版产业大会

  93.2024上海合作组织昆明国际马拉松

  9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

  9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优秀影视作品展映周

  9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97.2024上海合作组织冰球邀请赛

  98.2025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雪地足球赛

  99.上海合作组织雪地自行车赛

  100.第六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国际象棋团体赛

  101.第三届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职工技能大赛

  10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

  10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

  10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影节

  10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议员研讨班

  10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

  10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审计官员研修班

  108.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部长级研讨班

  10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宫颈癌与乳腺癌预防与控制国际培训班

  11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

  (二)中方举办的其他活动(共77项)

  11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专家会

  112.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法律专家会

  1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机关边防专家会

  1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专家工作组会议

  1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专家会议

  116.上海合作组织大学2025年年会

  117.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国)数字教育成果展

  118.“邂逅上合·大美新疆”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少年践学活动

  119.“上合青年·邂逅青岛”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少年践学活动

  120.第七届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会议暨双碳战略智库签约仪式

  12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技术合作发展论坛

  122.“丝路电商”云上大讲堂上海合作组织专场

  123.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专题推介会

  124.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大会

  125.“2025上合云品 好品山东”电商直播活动

  126.2025上海合作组织产业链供应链青岛会议

  12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艺术节开幕式暨青年歌会

  128.“你好!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行商来华踩线活动

  12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学术交流

  130.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少年”青少年应急医学训练营

  131.“上合时间”视听栏目共建交流活动

  132.“视听融情 和合共行”视听节目展播互播活动

  133.2025丝绸之路万里行·上合之路

  134.《习近平的文化情缘》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展播

  135.《美美与共·上合之夜》——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经典音乐联演

  136.“上合青春正当时”媒体行动

  137.《上合之约》系列圆桌会

  138.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高校联盟成立仪式

  139.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智库联盟成立仪式

  140.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研讨会

  141.上海合作组织儿童新年音乐会

  142.上合大家庭青少年友谊林植树活动

  143.“同一片蓝天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儿童画展

  144.上合书架(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捐赠图书)

  145.“喜迎上合峰会 共绘津彩画卷”青少年绘画比赛活动

  146.“上合之约 津彩国际”天津市外国留学生文艺展演暨天津大学第十五届国际文化节

  147.“津通上合”音乐汇(回家篇和团聚篇)——2025天津音乐学院民族管弦乐专场音乐会

  148.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国际冰壶邀请赛

  149.2024“上合之夏”人文交流活动

  150.“2024-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旅游文化季启动仪式暨哈萨克斯坦旅游推介周活动

  15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旅游“首发团”暨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启动仪式

  152.“2024-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文旅交流周暨“国际友人@Qingdao”活动

  153.人工智能+医疗及创新医药器械专题展

  154.国际医疗保障政策交流互鉴圆桌会议

  155.医疗健康与产业创新发展论坛

  156.药用资源保护与利用圆桌会议

  157.营养健康食品国际标准研讨会

  158.202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青年昆明文化交流活动

  159.2024上海合作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圆桌会议

  160.“上合之树”数字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16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废弃物管理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16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领导力提升研修班

  16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隶属关长行政能力提升研修班

  164.上海合作组织农业现代化与经济发展研修班

  165.上海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发展研修班

  16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产品推广及贸易发展研修班

  16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提升口岸通关能力研修班

  16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亚信国家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6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能源合作领军人才研修班

  170.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同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共同提升海关监管环节反恐怖防范技能培训班

  17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反恐合作研修班

  17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7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研修班

  174.上海合作组织应急医学管理研修班

  17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跨境电商合作发展研修班

  17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公共卫生管理及疾病控制研修班

  17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学校类管理研修班

  178.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从业人员研修班

  17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贸易便利化合作海关高级官员研修班

  180.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研修班

  181.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研修班

  182.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发展研修班

  18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农产品市场发展与贸易研修班

  18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能源资源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研修班

  185.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清洁能源标准化官员研修班

  186.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人道援助工作能力建设研修班

  18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及推广研修班

  二、成果文件

  (一)峰会成果文件(共24份)

  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

  2.上海合作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

  3.关于给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地位的决议

  4.关于“上海合作组织伙伴”地位的决议

  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极端主义意识形态2026年至2030年合作纲要

  6.《上海合作组织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实施路线图

  7.关于签署《关于修订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秘书处的东道国协定〉的议定书》的决议

  8.关于宣布吉尔吉斯共和国乔蓬阿塔市为2025-2026年上海合作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的决议

  9.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

  10.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24年工作的报告

  11.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获得独立国家联合体观察员地位的决议

  12.关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俄罗斯会展基金会谅解备忘录》的决议

  1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的协定

  1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上海合作组织禁毒中心的协定

  1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声明

  16.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声明

  1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1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绿色产业合作的声明

  1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的声明

  2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声明

  2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有效处理和应对世界毒品问题的声明

  2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声明

  2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合作的声明

  24.关于修订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秘书处的东道国协定》的议定书

  (二)机制性会议成果文件(共25份)

  2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6.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24年工作的报告

  2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第二十次会议联合声明

  2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

  2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第十次会议联合声明

  3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第六次会议纪要

  3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32.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丝路驿站”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3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能源部长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3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

  35.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行关于上合组织银联体成立二十周年的联合声明

  36.关于白俄罗斯(储蓄)银行股份公司加入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合作)协议的议定书

  37.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植物检疫部门负责人第二次会议联合声明

  3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境部长第六次会议联合声明

  3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加强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倡议

  40.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第二十二次会晤纪要

  41.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旅游部门领导人会议纪要

  42.上海合作组织2025年文化交流项目清单

  4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乌鲁木齐倡议

  4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联合公报

  45.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第九次会议纪要

  46.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数字教育发展计划

  47.第十五届“教育无国界”教育周工作方案

  48.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卫生部长第八次会议纪要

  49.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体育部长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中方主办活动成果文件(共41份)

  50.共建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共促可持续发展倡议

  51.“应急医学合作发展”倡议

  52.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化合作青岛倡议

  53.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共同宣言

  54.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电视节成果清单

  55.上海合作组织媒体智库峰会郑州共识

  56.全球南方媒体智库合作谅解备忘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伊斯兰合作组织新闻通讯社联盟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华通讯社与土耳其共和国德米罗兰通讯社合作协议

  59.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机制倡议

  60.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典型案例

  61.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与实践(20个)

  62.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高校联盟倡议

  63.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智库联盟倡议

  64.上海合作组织工会领导人会议共识

  65.上海合作组织供应链发展研究报告

  66.上海合作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国际合作倡议

  67.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民间交往可持续发展行动共识

  68.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友好论坛暨友好城市论坛沈阳倡议

  69.2025年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倡议

  70.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大会青岛倡议

  71.共同的家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发展愿景民意调查报告

  72.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博士生培养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73.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校长办公室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院校校长委员会谅解备忘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数字发展与技术创新部关于共同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吉尔吉斯斯坦)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75.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全俄地方自治发展协会合作备忘录

  76.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上海合作组织民间外交中心合作备忘录

  77.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与缅甸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合作备忘录

  78.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与蒙古和平友好组织合作备忘录

  79.中国中亚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友好城市联盟合作备忘录

  80.天津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俄中友协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分会关于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1.河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俄中友协萨拉托夫州分会关于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2.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友好城市联盟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协议

  83.沈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埃及-中国友好协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协议

  8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特劳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意向书

  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建立友好区州关系协议书

  86.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榆林市与俄罗斯联邦阿尔汉格尔斯克州阿尔汉格尔斯克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87.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和俄罗斯联邦北奥塞梯-阿兰共和国弗拉季高加索市友好交流与合作意向书

  88.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布哈拉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谅解备忘录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市和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

  90.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市和白俄罗斯共和国莫吉廖夫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意向书

  三、合作倡议

  (一)中方在天津峰会上提出的倡议(共23项)

  1.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平台

  2.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绿色产业合作平台

  3.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

  4.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高等教育合作中心

  5.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职业技术教育合作中心

  6.中方将成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7.中方在有需要的成员国实施100个“小而美”民生项目

  8.中方2025年向成员国提供20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

  9.中方未来3年对银行联合体成员行新增发放100亿元人民币贷款

  10.中方从2026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将上海合作组织专项奖学金名额翻一番,实施上海合作组织博士生创新培养计划,共育学术科研卓越人才

  11.未来5年,中方在成员国建设10所“鲁班工坊”

  12.未来5年,中方提供1万个人力资源研修培训名额

  13.未来5年,中方将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

  14.中方持续实施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大家庭的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15.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建设好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

  16.中方欢迎各方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17.中方邀请有条件的国家参与国际月球科研站建设

  18.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

  19.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论坛

  20.中方将办好上海合作组织传统医学论坛

  21.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治疗50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22.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实施5000例白内障手术

  23.未来5年,中方将为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开展1万例癌症筛查

  (二)中方其他倡议(共13项)

  24.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更名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和信息通信技术部长会议”

  25.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教育联盟

  26.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科研合作项目

  27.建设上海合作组织国际道路运输“丝路驿站”

  28.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多边协作应急信息共享系统

  29.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媒体合作机制

  30.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合作与职业教育多边合作网络

  31.设立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二期

  32.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研究中心

  33.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开展传统医学医疗技术合作交流培训

  34.组建上海合作组织职业教育发展智库

  35.开展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

  36.推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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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 11: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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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2025天津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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